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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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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星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智茂工程   发布时间:2023-11-07 16:06: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星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工程监理已由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湛发改农[2022]834号、湛江市水务局以湛水许决字[2023]89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10-440800-04-01-498425,项目业主为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招标人为湛江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区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湛江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东智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星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工程监理

2.1.2项目建设地点:红星水库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山街道北3km处。

2.1.3项目建设规模: ①工程任务: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供水等综合利用,设计灌溉面积 8300 亩,捍卫水库下游人口 1.1 万人、耕地 8300 亩。②工程规模及标准:属小(1)型水库,正常蓄水位为 3.70m,死水位为 1.20m。设计洪水位 3.80m,相应库容为 404.53 万 m³,下泄流量为 134.97m³/s;校核洪水位 4.00m,相应库容为 443.79 万 m³,下泄流量为 191.08m³/s。工程等别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 4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 5 级。设计洪水标准为 2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 100 年一遇。

除险加固的主要内容为:①大坝加固、东副坝加固及西副坝加固、②溢洪道重建、③输水涵重建、④其他(新建大坝安全监测设施、视频监控系统等)。工程概算总投资:15103.16万元(具体工程内容以经批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分两期进行施工,第一期施工内容:大坝加固、溢洪道和放水涵重建、东西副坝除险加固工程(不含主副坝路面工程);第二期施工内容:东西副坝灌浆、东西副坝路面工程、东西副坝安全监测、其余电气工程安装等

2.1.4 建安工程费: 125437160.10

2.1.5 监理服务期项目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2本次监理招标范围: 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

2.3 监理服务费暂定价为: 1609900.00 元,监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以最终审核的建安工程结算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以上级别资质,营业执照有效。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企业的 水利工程施工 监理工程师证书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自本项目投标之日起,其最多只能同时担任 3 (含本项目在内,以及其他项目包括已列为第一名中标选人、已中标未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等情况之一)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3.4 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3585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9-3585867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分公司投标

4.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参与本项目的电子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3  11  7   /  (北京时间,下同)。

4.3 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3  11  13  17:00 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提出

4.4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答疑时间:2023 11  14 日。统一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4.5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 11  30  09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  09   30   分前进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3  号开标室使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主持线上电子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上留意项目动态。

4.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电子开标当日根据已参与的有效投标人数量进行设置。

投标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内点击“开始解密,投标人须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投标文件无效,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

7.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7.1将本中标监理工程转包的;

7.2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7.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8.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号)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上述异议均须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实名投诉,电话: 0759-2968301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的指导意见》)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9.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参加投标的,或不能正常在交易系统内进行查看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上传投标文件等招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继续进行。

10.因不可抗力或交易系统原因影响招标活动的,可按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11.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时间一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12.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湛江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4号开发区财政局大楼4楼

联系人(实名):柯建生   

电话: 0759-3618234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智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1/43号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205室

联系人(实名):  蔡安琪   

电话:  0759-3319289        

电子邮件:gdzm20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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