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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智茂工程 发布时间:2023-07-26 12:09:50
本招标项目 湛江港徐闻港区荔枝湾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对外开放项目)EPC总承包 已由 徐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1-440825-04-01-74550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闻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徐闻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 广东智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湛江港徐闻港区荔枝湾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对外开放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湛江市徐闻县海安工业园荔枝湾内。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新建2个1000吨级通用泊位(结构按 5000 吨级杂货船预留)、后方陆域(用地约9.53万 m²,包含已建件杂货泊位陆域)相应的生产及辅助建筑物(含一关两检口岸基础设施)等设施,设计年通过能力 120 万吨。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修改以及设计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第三方设计审查除外),设计需符合施工图设计相关的建设内容、功能规模、技术标准、装卸工艺要求等。
(2)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疏浚工程、水工建筑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道路堆场工程、装卸工艺设备工程、辅助生产建筑工程、供电照明工程、通信工程、自动控制系统、给排水消防工程、环保工程、导航工程、大临工程等的建造。
(3)设备: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4)竣工图编制:按行业规程编制竣工图。竣工图应真实、准确、系统地反映工程实体,作为工程的运行、维护和可能的改扩建的基础及指导性文件。
(5)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配合招标人完成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47986.83 万元。其中工程费 44465.88 万元,工程设计费 969.56 万元,预备费 2551.39 万元。(注: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暂定价,最终以本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为准。)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 42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 360 个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备案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6.1 设计工期: 60 个日历天。
2.6.2 施工工期:工程施工 360 个日历天内完成(包括联检设备安装及竣工验收)。实际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备案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航道工程、港口装卸工艺)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无亏损,每年盈利。提供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包括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质量合格的码头工程施工业绩。【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报告的复印件,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或质量鉴定报告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来(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合同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约行为。
(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围标、串标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3.5 人员的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职人员,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从开标之日起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包括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名中标选人、已中标未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等情况之一。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的在职人员,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高级(或以上)职称。
(3)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在本单位购买的 2023年4、5 、6月份中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文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2家,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且联合体主办方须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按招标公告《附件》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职责。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前期服务机构: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勘察及初步设计单位)。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时将前期设计的工作成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5)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投标登记,不接受分公司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https://ygp.gdzwfw.gov.cn/)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5.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 年 7 月 26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3 年 7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邮箱提出,邮箱地址:gdzm2020@163.com 。
5.3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如有):2023 年 8 月 1 日 17:00 。统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门户网站发布,该内容在门户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确认。
5.4 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 年 8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5.5 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及开标地址: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
5.6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将予以拒收。
6.投标经济补偿
6.1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7.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7.2 若符合条件的投标登记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足3名或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委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门户网站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门户网站发布。
招标人:徐闻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徐闻县东方一路 102 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9-486281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智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1/43号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205室
联系人:蔡安琪
联系电话:0759-3319289
电子邮件:gdzm2020@163.com
招标人:徐闻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智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徐闻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共同参加 湛江港徐闻港区荔枝湾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对外开放项目)EPC总承包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联合体主办方)为 本项目投标人的联合体 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及签署,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4.2 联合体成员方: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联合体各方和招标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联合体成员:(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若是独立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联合体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