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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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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开区东简乡村振兴示范带综合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智茂工程   发布时间:2023-01-17 17:00:38

1.招标目的

本招标项目湛江经开区东简乡村振兴示范带综合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湛开发招投审[2022]56号通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主要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统筹解决,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智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湛江经开区东简乡村振兴示范带综合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街道

2.3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最终以规划批复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包括道路建设120公里,升级改造10公里,巷道硬底化建设104万平方米,污水处理管道100000米,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设施等。

升级改造东南市场、东简圩市场基础设施,修建停车场1个,配设停车位683个;街道中心区域道路升级改造7200米。

新建污水三级处理池13个,排污管道12600米。

2.4 规划意见文件湛开国土资(利用)[2022]243号。

2.5 项目批准文件:湛开发招投审[2022]56号

2.6 资金来源:主要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统筹解决,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2.7 投资总额:307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本项目地质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管线物探等)及测量、总体规划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包设计文件评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最终提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的测量报告、岩土勘察报告、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书等。

3.前期服务机构

3.1 机构名称:广东鼎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4.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10月、11月、1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本人与投标人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如返聘协议等)

4.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派的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10月、11月、1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本人与投标人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如返聘协议等)

4.5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4.6本次招标只接受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总公司投标。

4.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联合体的家数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且主办方必须是本项目的设计资质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详见附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的分工内容。

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明确勘察、设计分工,组成联合体各方投标后,不得再变更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公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公司(成)XXX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6.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6.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3    1    1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6.3答疑提问采用匿名方式,提问方式在邮箱地址gdzm2020@163.com提出。答疑提问截止时间: 2023  1  28 17:00

6.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答疑时间(如有): 2023  1 29 日。统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门户网站发布,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6.5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2   13   09  30 分。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

6.6开标时间: 2023  2  13  09  30 分。开标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

6.7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将予以拒收。

6.8请各潜在投标人留意湛江市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的最新规定(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安排相关人员到场办理投标事宜。

7.费用

7.1本工程勘察设计费的招标控制价 542.35 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为: 138.47 万元(含测量费19.968万元),工程设计费为 403.88 万元(含施工图预算编制)。

7.2本工程设计费已包含方案设计费,初步设计费,概算编制费,施工图设计费,预算编制以及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或审图等相关单位组织的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费用(含资料费、专家费、交通费、会议费、误餐费等费用),为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进行必要的补充测量等工作的所有费用,成果文件制作费用,施工过程中派驻的设计驻场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等因工程设计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3本工程勘察费包含本工程的地质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管线物探等)及测量、测绘及为完成本项目勘察所需进行必要的补充测量等工作的所有费用,成果文件制作费用,施工过程中派驻的勘察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等因工程勘察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4勘察设计费的结算:

1)本工程勘察费=实际完成工作量×工作费用单价(200元/米)×(1-中标下浮率)。最终结算价根据合理的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单价不变),以开发区财政局审定金额为准。

2)工程测量费:按19.968万元包干,工程测量费结算时不作调整。

3)本工程设计费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其中工程设计收费以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建安费作为计费额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按照工程设计费的10%计取。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70%×(1-投标浮动幅度值),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0.9,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设计费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的控制价。

8.工期

8.1勘察设计总工期 9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90个日历天(不含评审、审批时间,含修改时间)勘察工期为35个日历天

8.2勘察工期要求:35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提出勘察方案;自勘察方案确定后(经招标人审查批准)25个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物探、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及周边地下管线物探等相关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相关勘察测量工作及后续服务按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招标人要求安排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8.3设计工期90个日历天;中标人应在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修改。

8.4勘察及设计工作有效期限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若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停以及不可抗力影响时,工期顺延

9. 其他事项

9.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9.2 有关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0.公告媒体

10.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

11.异议与投诉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3398603。(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11.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2.招标人

12.1招标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街道办事处

12.2招标人地址: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龙大道西9号

12.3联系人及电话:黄蕾/13058388028

13. 招标代理机构

13.1 单位名称:广东智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3.2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1/43号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205室

13.3 联系人及电话:蔡安琪/0759-3319289

13.4 电子邮箱:gdzm2020@163.com

 

 

招标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智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 年 1 月 17 日


附件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湛江经开区东简乡村振兴示范带综合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街道办事处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主办方:(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注:独立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